有機肥檢測儀篩分畜禽糞便助力堆肥發酵
發布時間:2022/01/29 20:26:07
畜禽糞便堆肥工藝流程包括物料預處理、一次發酵、二次發酵和臭氣處理等環節。
物料預處理
(1)將畜禽糞便和輔料混合均勻,混合后的物料含水率宜為45%~65%,碳氮比(C/N)為(20:1)~(40:1),粒徑不大于5cm,pH5.5~9.0。
(2)堆肥過程中可添加有機物料腐熟劑,接種量宜為堆肥物料質量的0.1%~0.2%。腐熟劑應獲得管理部門產品登記。
一次發酵
通過堆體曝氣或翻堆,使堆體溫度達到55℃以上,條垛式堆肥維持時間不得少于15天、槽式堆肥維持時間不少于7天、反應器堆肥維持時間不少于5天。堆肥溫度高于65℃時,應通過翻堆、攪拌、曝氣降低溫度。
堆體內部氧氣濃度宜不小于5%,曝氣風量宜為0.05m3/min~0.2m3/min(以每立方米物料為基準)。
條垛式堆肥和槽式堆肥的翻堆次數宜為每天1次;反應器堆肥宜采取間歇攪拌方式(如開30分鐘停30分鐘)。實際運行中可根據堆體溫度和出料情況調整攪拌頻率。
二次發酵
堆肥產物作為商品有機肥料或栽培基質時應進行二次發酵,堆體溫度接近環境溫度時終止發酵過程。
臭氣控制
堆肥過程中產生的臭氣應進行有效收集和處理,經處理后的惡臭氣體濃度符合GB 18596的規定。臭氣控制可采用如下方法:
工藝優化法:通過添加輔料或調理劑,調節碳氮比、含水率和堆體孔隙度等,確保堆體處于好氧狀態,減少臭氣產生。
微生物處理法:通過在發酵前期和發酵過程中添加微生物除臭菌劑,控制和減少臭氣發生。
收集處理法:通過在原料預處理區和發酵區設置臭氣采集裝置,將堆肥過程中產生的臭氣進行有效收集并集中處理。
設施設備
(1)堆肥設備選擇原則
堆肥設備應根據堆肥工藝確定,分為預處理設備、發酵設備和后處理設備。
(2)預處理設備
預處理設備主要包括粉碎設備和混料設備,混料方式可選擇簡易鏟車混料或專用混料機混料。
(3)發酵設備
條垛式堆肥翻拋設備宜選擇自走式或牽引式翻拋機,并根據條垛寬度和處理量選擇翻拋機。對于簡易垛式堆肥,也可用鏟車進行翻拋。
槽式堆肥成套設備主要包括進出料設備、發酵設備和自控設備等。發酵設備主要包括翻堆設備和通風設備,要求如下:
物料翻堆設備應使用翻堆機,并配備移行車實現翻堆機的換槽功能;
堆體通風設備應使用風機,并根據風壓和風量要求,選擇單槽單臺或多槽分段多臺風機。
反應器堆肥設備按照進出料方式分為動態反應器和靜態反應器。動態反應器主要包括筒倉式、滾筒式和箱式等類型,設備系統特性如下:
筒倉式堆肥反應器是一種立式堆肥設備,從頂部進料底部出料,應配置上料、攪拌、通風、出料、除臭和自控等系統;
滾筒式堆肥反應器是一種臥式堆肥設備,使用滾筒抄板混合和移動物料,應配置上料、通風、出料、除臭和自控等系統;
箱式堆肥反應器是一種臥式堆肥設備,使用箱體內部傳送帶承載、移動和混合物料,應配置上料、通風、出料、除臭和自控等系統。
靜態反應器主要包括箱式和隧道式等類型
(4)后處理設備
后處理設備主要包括篩分機和包裝機等。